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考点精讲: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发布日期:2013-0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相关法条】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知识要点】

  1.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区别在于不以牟利为目的。

  2.如果行为人出于牟利目的制作、复制淫秽的音像制品然后组织播放的,或者制作、复制时没有牟利目的,但后来以牟利目的组织播放的,则成立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