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概念及种类
发布日期:2013-03-08 作者:110网律师
⑴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⑵证明继承权;
⑶证明财产赠与、分割;
⑷证明收养关系;⑸证明亲属关系;⑹证明身份、学历、经历;⑺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
⑻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⑼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⑽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⑾保全证据;
⑿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
⒀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它公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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