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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盗抢险的理赔原则

发布日期:2013-03-31    作者:连会有律师
车辆盗抢险,全称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理赔原则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
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修改前的机动车辆盗抢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规定,由于机动车辆盗抢险是机动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故保险金额可与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保持一致。
其确定方式有三种:
一是与保险价值相等
二是按投保当时的市场价值确定;
三是协商价值。
一般来说,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不单独列明,而是以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作为盗抢险的保险金额。 机动车辆盗抢险条款规定,盗抢险的保险费率为机动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率的20%30%。这也就是说,盗抢险的保险费为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
计算公式为:
盗抢险保险费=(车辆损失险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20%-30% 不难看出,盗抢险的保险费是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的20%30%,而不是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之和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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