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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关系影响夫妻感情 男子诉离被驳

发布日期:2013-04-27    作者:盛春龙律师
    无论婆媳关系如何,都请常回家看看老人。近日,广西省桂林市秀峰法院审理了一起儿媳不愿理婆婆,男子起诉离婚的案件,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     黄华军和李晓梅结婚8年了,两人通过网络认识,属于自由恋爱,感情一直不错。但近日,黄华军到法院起诉离婚,原因是李晓梅拒绝回婆家。     黄华军说,他与李晓梅性格差异大,时常为小事争吵,更令他忍受不了的是,李晓梅不履行家庭义务,从2008年后,就拒绝跟他回家探望父母。     “她从来没有打过一个电话给我妈,我妈60大寿的时候也没有打过。”黄华军说,他为此常与李晓梅发生激烈争吵,后又变冷战,互不理睬。     2012年3月,黄华军要求解除夫妻关系,李晓梅不同意。随后黄华军离家外出打工,双方至今没有任何联系。     法庭上,面对丈夫的质问,李晓梅委屈地表示,并非是她不愿意回婆家,而是她在超市打工,逢年过节也要营业,实在是走不开,她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但黄华军态度依然强硬,他说李晓梅从来不做家务,婆婆做饭给她吃,她还嫌不好吃。“我跟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没有和好可能。”     但李晓梅表示,她还是希望与黄华军和好,“我们在一起十年了,两个人还是有感情的。”经调解,黄华军李晓梅表示自己会尽量处理好婆媳关系。     法院认为,黄华军夫妇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李晓梅也表达了与黄华军和好的愿望,且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并有多年的夫妻感情,应当给黄华军李晓梅弥补的机会。因此,不准予二人离婚。来源于: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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