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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瞒精神病史婚后不孕 丈夫无奈诉离

发布日期:2013-04-28    作者:盛春龙律师
    男子王伦国(化名)与妻子陈凤莲(化名)结婚后,发现陈凤莲行为有些异常,王伦国经多方调查发现妻子在婚前就有精神病史而至今未治愈,更另其绝望的是妻子同时患有不孕不育症,无奈之下王伦国将妻子陈凤莲起诉至湖北省郧西法院要求离婚。4月27日,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王伦国和陈凤莲于2010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于2011年1月17日登记结婚,当时商量这门亲事时候,陈凤莲的娘家故意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前王伦国也未发现陈凤莲行为有什么异常,二人相处也相安无事。     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王伦国才发现陈凤莲的精神状态和行为与普通人有差异,病情发作时出现摔盆子摔碗,无故大声吼叫,意识不清等症状,王伦国遂带陈凤莲到医院检查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但婚前王伦国对此事并不知情。     由于陈凤莲的病情危及到了双方的夫妻感情,为了挽回这段婚姻,王伦国三天两头带陈凤莲到各类医院求诊就医,中医西医都找了个遍,土方偏方也都无效。不仅如此,为了给陈凤莲治病,王伦国花花光了家里原来打工挣的积蓄,家庭生活举步维艰,但妻子的病情并无好转。     后来王伦国在陈凤莲体检时发现妻子还患有不孕不育症,这消息对于他们濒临危机的婚姻更是雪上加霜,因妻子是精神病患者,两人始终未能履行夫妻义务,妻子又不能生育,无奈之下王伦国以妻子隐瞒婚前精神病史为由诉诸法院请求离婚。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王伦国自愿补助陈凤莲医疗费、生活费15000元。针对此案承办法官认为,《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修改实施以后,婚前体检由强制性体检改变为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体检。这一转化体现了人本化的特征,保护了婚姻双方当事人基本权利,但同时导致了婚前体检率的大幅度降低,公民应树立婚前体检的必要性和义务性观念,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来源于: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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