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国家工作人员诈骗60多万元获刑11年
发布日期:2013-05-21 作者:110网律师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徐永东冒充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以入股大宁发电站、介绍黄定诗做工程、帮黄定诗介绍工作、购买贺州市公安局集资房需交公积金、介绍黄定诗的女儿到税务局工作为由,先后骗取人民币1万元、2万元、4万元、3万元、4.7万元,共14、73万元。2010年5月,被告人许永松冒充贺州市城中派出挂职副所长,以介绍蒋金琳的弟弟进城中派出所工作和低价购买贺州市公安局集资房为由,陆续骗取蒋金琳人民币21万元。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被告人冒充贺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在八步区一品香茶楼以帮黄礼讯更改其贺州市公安局对面的门面、帮黄礼迅更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一块土地为由,陆续骗取黄礼讯人民20万元。2012年1月18日,被告人徐永松冒充贺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在八步区盛隆豪庭1407号以帮黄仁达办理羊角山石场的开采证为由,陆续骗取黄仁达人民币11万元。
八步区法院经过依法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永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 休探亲假是否必须夫妻双方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0个回答0
- 休探亲假是否必须夫妻双方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0个回答0
-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工人成分)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后的待遇问题 0个回答10
- 国家工作人员 1个回答10
- 在派出所干了四年临时工算不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王洪运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青岛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王骏凯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郑州
重庆天宸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江北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启动重新鉴定对一个刑事案件的重要性
- 小婷申请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