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节食并擅自终止妊娠,丈夫起诉离婚获
发布日期:2013-05-30 作者:110网律师
半年后,律师作为汤先生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庭审中,女方仍企图不想离婚,无奈相关因为生育问题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都存在,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解释规定:“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本律师认为,婚姻中的生育问题是两个人的事,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他人无权干涉;其次,既然是两个人的事则应当尊重对方的想法。本案中,李女士出于自私的考虑,置双方未来子女的健康于不顾而节食,甚至擅自做流产手术无疑是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直接诱因。其行为是否侵犯了汤先生的相关权益而可以提起离婚赔偿的问题在法学界还有争论,实际操作中尚难以获得支持。但假设李女士所怀胎儿最终出生并因母亲的节食行为而使健康受到损害,则应当认定李女士对孩子的侵权行为成立。从理论上说,孩子可以作为受害人针对李女士的过错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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