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
发布日期:2013-06-04 作者:连会有律师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主要分为下列两种情况:1?当事人之间仅涉及损害赔偿,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需注意的是,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起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2?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损害赔偿。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如果国家、集体财产因此遭受损失,由公安机关根据肇事者的责任在起诉意见书中提出赔偿意见,随同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起诉。公民个人因他人犯交通肇事罪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对于第一种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对于第二种诉讼,人民法院在对肇事者作出刑事判决时,一并作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 |
|
相关法律问题
- 2003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能否提出民事诉讼??? 5个回答20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1个回答0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咨询 0个回答0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个回答0
- 河北省199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