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是“挡箭牌”抑或“替罪羊”?
发布日期:2013-06-08 作者:110网律师
面对这起丑闻,延安城管部门本该在缜密调查的基础上,给全国公众一个认真的说法。可城管局匆匆抛出的结论:又见“临时工”!只不过,一句轻飘飘的“临时工干的”,公众早已不再认同。即使是临时工干的,其责任也在城管局也在当地政府!何况延安是红色革命根据地,对商贩下脚如此凶狠,岂不是有辱昔日的美名?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一位身穿职服的可能的城管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贩的头和脸,这是对肉体的践踏,也是对尊严的辱没。人们大概还记得突尼斯小贩被打激怒全国民众,最后掀翻了总统!中国人即使再怎么忍辱负重,相信也会有被激怒的时刻。
小商小贩辛苦劳作,本应该是这些城管的衣食父母,即使执法,也该与商贩对等沟通和气劝导,双脚起跳猛跺倒地商贩,完全是流氓土匪做派,也与官方自诩的谦抑姿态完全相悖。更可耻的是,涉事城管监察支队事后并无丝毫悔意,在介绍情况时,还在狡辩卸责,只字不提打人情节,反而刻意渲染城管的“弱势”地位。
拿“临时工”当“挡箭牌”或“替罪羊”,在中国早已家喻户晓,时至今日依然被一些部门奉若法宝。
抄袭领导讲话稿的文员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公务员是临时工,银行业务出错的是临时工,违规申请保障房的是临时工,暴力拆迁砍杀居民的是临时工,引发火灾的是临时工,连忽悠人颁发“共和国脊梁”奖的也是临时工……几乎所有恶事丑事都是临时工干的,似乎只要找个临时工,就让任何涉事单位撇清了关系。
临时工常常不得不扮演“挡箭牌”或“替罪羊”的角色。
一些政府部门只要出事就声称是临时工干的,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权力共识。而一些临时工在出事后,马上就被有关部门开除,以示政府部门与临时工彻底划清了界限。事实上,临时工的存在,不仅助长了一些政府部门的懒憜作风和侥幸心理,更让很多真正的责任人免于责任追究和法律制裁。有权必有责,权责要一致,这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特征。
“临时工”没身份没地位,没有与所从事工作相对应的待遇,却还总是被当作推脱责任的“挡箭牌”或“替罪羊”。这种现象不仅与社会的公平正义相违背,背后还可能藏着惊人的渎职和腐败。有关部门不仅应该对每一起“临时工”事件进行彻查问责,还要花大力气健全劳动用工制度,在现实层面真正做到同工同酬早日实现每个公民都平等享有劳动权。
长期以来,临时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还要在正式工不方便或者不愿意出面的时候冲在最前面,出了问题临时工充当“挡箭牌”或“替罪羊”承担责任,但临时工依然是代表职能部门在行使职权,依然靠纳税人的血汗钱在供养,他们作恶出丑,所在部门要推卸责任,显然说不过去。
出事了让临时工充当“挡箭牌”或“替罪羊”,实际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也让政府一再失信。在对待“临时工”的问题上,政府部门应当一视同仁,无论出了大事小事,所在部门单位都要承担责任。临时工现象不仅与社会的公平正义相违背,背后往往藏着惊人的渎职和腐败。有关部门不仅应该对每一起“临时工”事件进行彻查问责,还要花大力气健全劳动用工制度,在现实层面真正做到同工同酬,早日实现每个公民平等享有尊严和人权。
相关法律问题
- 法医鉴定三个月,我是下岗工人干临时工,临时工资4000, 0个回答0
- 临时工工作时突发脑部疾病 1个回答0
- 临时工计算连续工龄 0个回答0
- 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 3个回答5
- 请问临时工有劳动法的保护吗? 1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