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未签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案例

发布日期:2013-06-17    作者:董作义律师律师
  2012年6月20日,被告以未签订劳动合同、原告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关系、未得同意应给经济补偿及欠工资4932元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原告支付被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2012年3月至4月7日的工资共44652元。原告不服仲裁裁决,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原告无须支付44652元给被告。
  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如下:原告北京市海淀区某厂向被告覃良进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6410元;原告北京市海淀区某厂向被告覃良进支付经济补偿金3310元;原告北京市海淀区某厂向被告覃良进支付2012年3月至4月7日的工资4932元。
本文转载自劳动争议咨询中心,原文地址://www.bjlaodongfa.cn/zhongcai/baisu/5071.html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