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保障律师阅卷权和知情权 促进依法执业
发布日期:2013-07-18 作者:110网律师
曹建明指出,检察官和律师不是简单的诉辩关系,更不是简单的对抗关系,而是对立统一、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是一个法治国家诉讼公开、诉讼民主、诉讼文明和诉讼监督制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对律师执业保障总体上更加重视,有一些新措施新要求,但发展不平衡,不少地方问题仍比较突出,仍不同程度存在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着力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切实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调查取证权,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切实履行对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 (记者 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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