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万元被异地取走女子状告银行无果
发布日期:2013-08-20 作者:110网律师
3月17日,威海赵女士去市区一家银行欲取款交电费时发现,本该有1.18万余元存款的银行卡仅剩下了50多元。由于这张银行卡从未离身,赵女士遂找到这家银行进行查询,结果显示,“卡内的1.18万余元是3月10日在广东省肇庆市被人分三次取走的”。赵女士感到一头雾水,她从未去过广东,又如何在广东取钱呢?于是,赵女士到银行询问。银行建议赵女士向警方报案。3月18日,赵女士来到环翠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但因案发地在广东,民警建议赵女士向广东警方报案。见报案不成,赵女士认为是银行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想要状告这家银行。
对此,山东中立达律师所副主任律师汪慧介绍说,类似案例全国时有发生,但受害人状告银行却鲜有胜诉,主要是大多数受害人很难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取走自己钱的银行卡不是自己的银行卡,或者证明ATM机上被人做了手脚、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存在漏洞,致使自己的卡号和密码信息泄露。
据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赵女士卡内现金被盗的原因极有可能是银行卡被人复制。
据《威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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