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女儿较劲不养老伤心老母法院维权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俗话说“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然而有8个女儿的张老太不仅没感到温暖,反倒伤透了心,8个女儿拒绝赡养。1月19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一审判决8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张老太生活费70元。
今年78岁的张老太家住张店郊区,共有8个女儿,丈夫于1998年去世后,她除了偶尔去几个女儿家暂住外,一直自己生活。她年事已高,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生活相当拮据,只好向女儿们伸手要钱。由于老人女儿多,时间一长,女儿们就赡养问题相互攀比,发生了纠纷。如此一来,张老太生活没有了着落。万般无奈的情况下,2006年11月24日,张老太将8个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每个女儿每月支付100元赡养费。
张店区法院调解在调解中发现,8个女儿之间“较上了劲”,根本不听劝。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张老太要求8个女儿承担赡养义务,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法官参考淄博市实际生活水平以及老人的具体情况,结合8个子女的经济能力,认为张老太要求8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100元,数额过高,因此做出8个女儿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70元的判决,并且从2007年1月开始支付。
相关法律问题
- 我多年工作在市区,养老保险一直按城市标准缴纳的,但户口在农村,请 1个回答0
- 错误除名法院判决恢复劳动关系后我 如何维权? 2个回答0
- 外墙开裂内墙渗水,如何维权,上法院胜算多少? 3个回答0
- 人民法院能否冻结基本养老金存折账户? 4个回答30
- 离婚后一女儿判离女方。男方不再婚,国家有何照顾男方政策?如60岁后 2个回答5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律师
江西宜春
江西宜春
丁云龙律师
江西赣州
江西赣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福州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江北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重大变化!法释[2024]1号: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共7条)|2024.2.1起施行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
- 给付彩礼,何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 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能否直接按照登记份额分割?
- 【成功案例】孩子高考冲刺期,男方辱骂恐吓孩子,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 房产证登记男方1%女方99%,离婚时按份分割还是均分?
- 离婚分的房子,事后因前夫债务被执行?
- 北京高院:未经配偶同意,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 离婚又复婚,第一份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 未婚女性寻求代孕合法吗?
- 分居满一年就能判离婚?
- 部分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孙子女能否继承房屋
- 孩子的抚养权,谁有钱就判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