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资质认证 >> 查看资料

演出经纪机构邀请外国表演团体或个人来华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6个月以内的定点营业性演出审批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并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附件3,第10项
 
  办理条件:1、演出申请书;2、与演出相关的各类演出合同文本(中外文);3、演出节目内容材料和节目录像带(光盘);4、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及演职人员名单、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艺术水平和资信情况证明

  办事流程:由省文化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决定是否受理;由省文化市场局负责审理,提出审理意见;由省文化市场局报省文化厅分管厅长作出审理决定;由受理中心将审理决定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江西省文化厅外事处

  联系方式:6263471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丁云龙律师
江西赣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