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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二审层层追问,终翻违法判决迎正义

发布日期:2014-01-15    作者:王炳峰律师
【事实概要】
张南(化名)系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X村村民,1999年1月1日,他与津南区盛字营村民委员会签订《津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约定承包期限为29年,自199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同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一份。2009年9月,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安排村委会公布“盛字营村土地整合安置补偿实施方案”,要求收回张南(化名)承包的土地,交给镇政府统一经营管理,用于搞开发建设,使用期限50年。

张南(化名)拒不同意全家赖以生存的口粮地,被这样一纸公告无理收归镇政府管理。但镇政府和村委会两次将推土机驶入他的承包地,毁坏农作物。他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结果均无回音,几次上访也都无疾而终。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村委会和镇政府告上法庭,一审中两名被告提出,涉案土地已被征为国有,张南(化名)的合法权益并未受到损害,一审法院判决张南(化名)败诉。原本对官司充满信心得他,顿时乱了方寸,为了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他找到我专业拆迁律师团队的赵建律师、王炳峰律师,委托他们代自己维权。


【办案掠影】

赵建律师、王炳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向当事人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他们发现本案在一审中存在诸多不合程序的地方。针对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实体上和程序上的诸多违法之处,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赵建律师、王炳峰律师向一审法院提出了几个问号:为何原本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却未依法告知当事人,导致以民事程序审理了此案?既然上诉人的土地已被征收,为何其获得土地征收补偿的权利未受保护?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土地调整方案为何可以得到认定?镇政府和村委会以土地调整方式侵害当事人获得合法安置补偿权,何以得以大行其道?

面对律师的层层追问,一审法院的判决违法点一一暴露,一审判决明显站不住脚。在此基础上,律师又做了多方面努力向相关方面施加压力,并积极协商促进和解。
逐渐陷入被动的镇政府和村委会,其违法行为被律师拆穿,也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调方案。双方在二审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


【律师说法】

很多地方拆迁案件,基层政府机关及派出机构知法犯法,公然凭借其手中的行政权力践踏公民的合法权益。很多被侵害人的诉求得不到支持,诉诸法律,因为自身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往往也很难得以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

手无寸铁的当事人,一方面要对抗政府的行政强权,一方面要对抗法院的不公正裁判,堪称最弱势群体。除去这层层压力,我们弱势的老百姓还能依靠谁?我们只剩下法律,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在专业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对准案件关键违法点,各个击破,才能最有效保全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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