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是谁的节日?
发布日期:2014-03-07 作者:110网律师
洛阳劳动工伤律师徐业尧
明天就是三八妇女节,首先祝天下妇女节日快乐!但我却不知道我该祝福谁,我一直没有弄明白一个问题——谁是妇女?
在中国的传统的说法中,“妇”与“夫”相对应,妇女一般也是指已婚女子。但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成年女子”的通称。换句话说,妇女就是指年满18周岁的女性。
三八妇女节的主体就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女性?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这种说法并没有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得以体现。法律上并没有对于妇女进行明确界定。实际上我国的相当多的法律法规都采用“妇女”一词,但含义并不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婚姻法》、《选举法》、《继承法》、《民法》、《刑法》等十余部基本法,国务院及所属部委颁布了四十余种行政法规与条例,地方政府制定了八十余种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都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
在《婚姻法》中规定女性的法定婚龄为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就不能领结婚证,结成合法夫妻。但对妇女具体是谁没有明确规定。
在《选举法》中,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女性公民具有选举权的年龄起点是十八周岁。
在《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六条对妇女与幼女进行了区分,十四周岁是界限。十四周岁以上的女性称之为妇女,十四周岁以下的女性为幼女。
在劳动法规中,女职工的起始年龄为十六周岁(例外情况:从事体育、艺术等专业的,可以低于16周岁,但必须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结束年龄为女干部五十五周岁,女职工五十周岁。
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并没有对保护对象“妇女”进行界定,但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此法中的“妇女”实际是“女性”,因为对妇女的保护包括对女孩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行规范。
现实中,三八妇女节是所有女性的节日,没有人会在乎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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