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发布日期:2014-03-28 作者:110网律师
1996年1月,陈某(男)与林某(女)相识并相恋。经过8年的爱情长跑,二人于2004年2月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陈甲。婚后,二人相互扶持、恩恩爱爱、家庭和睦、外人称羡。2005年1月,二人经过努力,在市区开办了一家桑拿休闲会所,但不久陈某就与会所的一名女服务员孙某关系暧昧、暗度陈仓。林某发觉此事后,遂与陈某理论,二人渐有争吵,夫妻感情受到影响。虽然如此,林某仍在生活上关心、照顾陈某。2005年8月,陈某向林某认错。但2005年9月,陈某却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林某离婚。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2、陈甲由陈某抚养,抚养费由陈某自行承担;
3、夫妻共同财产归林某所有;
4、3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负责清偿。
陈某起诉后,仍然与林某在一起生活。林某答辩称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愿给陈某改过自新的机会,且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坚决不同意离婚。
判决结果:
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不准双方离婚。
朱律师分析:
我国《婚姻法》所确立的准予离婚的条件和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中还列举了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六种情形。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份司法解释中明确列举了经调解无效可判准离婚的14种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有这些,是我们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但具体到个案中,还应当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审查判断。
就本案来说,陈某与林某之间的夫妻感情显然尚未完全破裂,表现在:(1)二人系自由恋爱而成的婚姻,而非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且二人经过了8年的爱情长跑方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前感情基础牢固;(2)婚后,二人相互扶持、恩恩爱爱、家庭和睦、外人称羡,可见二人婚后感情亦非常融洽;(3)陈某起诉离婚的原因仅为其与会所的服务员孙某关系暧昧、暗度陈仓,此种行为仅为贪图一时快乐,与婚外嫖娼无异,与婚外同居、婚外通奸的那种稳定的婚外性关系不同,尚不能导致夫妻关系的完全破裂;(4)陈某曾向林某认错,林某也表示愿给陈某改过自新的机会,由此可见,二人尚有和好可能。因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实所应当,较好地掌握了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需要指出的是,本案中陈某的情形尚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故不能据此判准离婚。
相关法律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3个回答0
- 如何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8个回答15
-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及小孩抚 3个回答0
- 河南我想咨询一下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在女方不起诉的情况下,男方什 5个回答30
- 办了酒席,没办结婚证,现在夫妻感情破裂,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 5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黑龙江黑河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山东东营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广东东莞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南宁
重庆天宸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江北
重庆江北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诉讼离婚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 离婚诉讼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离婚条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和子女抚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