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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有哪些规定

发布日期:2014-03-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办案宗旨:让责任方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
 
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lianhuiyou@yahoo.com.cn  
QQ1384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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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终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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