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查到对方隐瞒房产、如何调查对方隐匿的房产信息情况
发布日期:2014-04-13 作者:110网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提示:离婚案件中,很多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在本市或外地另购房产,在对方有意隐瞒的情况下,给主张权利的一方造成了障碍。目前实践中还无法仅凭自己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去查另一方名下在一个城市的购房情况,因此,如果不知道对方购买房产的具体地址,只知道购买了房产,而想在离婚中主张分割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碰到这种情况可以试一试按照以下几种方式来调查:
如果一方知道另一方大概购买楼盘的方位,比如,某一个小区,但不知道具体房屋的坐落,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想诉至法院通过法院的渠道调查取证,可以每家每户的敲门排查或在门口守候以逸待劳。但是,如果小区规模巨大,几百上千套房产,或者是未竣工的小区,这个办法就不好使了。其实小区规模再大,也是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来进行管理的,因此,通过物业的口子,也可以查出对方的房屋坐落。
查到具体门牌号以后,再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产的具体信息。凭身份证就可以查出几乎任何一套居住房的产权登记情况,而这种权利可能在其他城市很少能遇到,其他城市可能还需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介绍信甚至法院亲自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才能最终得到房产信息资料。
如果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购房情况,可以先“兜圈子”,从对方资金流向上找。比如,对方的账户上在可能购房的某个时间点上有大额的资金外付,就有可能是直接付到房地产公司的。再比如,对方的某个账户每个月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就有可能是缴纳的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用。
步骤如下:1. 申请法院调查对方的银行卡《交易明细》,看看收款方是否有房地产公司的名称或大额资金提现。
2. 看看对方的银行账户每个月是否有固定数额的资金支出用于归还的房屋贷款或水电物业管理费用。
3. 另外通过个人信用报告来调查对方的房产情况,但是这种调查针对对方有贷款的房产会比较有效,也是非常快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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