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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征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了吗?

发布日期:2014-04-22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农村征地拆迁现在是越来越频繁了,现在如果没有耕地保护政策,那么征地将会更加频繁和猖狂。拆迁律师认为现在谁然征地多了,但是利益根本就没有让给农民,而且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本就没有得到保障,在很多征地中发生的都是没有得到农民的签字就进行了在耕地中建设的情况,这些行为给农民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是因为耕地是农民的生活保障,没有了耕地农民就等于没有了立命根本。我们国家应该好好反思对于农民的耕地保护问题和征地给予农民的利益问题。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财产,是农民维持生计的最基本保障。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地规模不断扩大,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违法征地、暴力征地频发,导致涉及土地的信访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风险加剧。在现行制度下,农用土地转化为城镇非农用土地的过程,不是一个平等的、协商的产权交易过程。目前,征地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明显向城市、向非农部门倾斜,农民得到份额太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得到足够的补偿,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拆迁律师认为征地拆迁中很多的老政策都应该更新,很多年前的老征地补偿政策都不应该在现行的时间里实行和使用,而且在征地中所有的利益要公开化,让农民知道自己的耕地可以给自己带来多少利益,是不是掺杂水份,如果在征地中有一部份农民不同意征地计划就证明这个征地是不可以进行的,如果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农民的养老保险不可以马上进行补偿和办理,那么这个征地也是不可以进行的,必须先拿到钱和养老保险的资质。 拆迁律师认为耕地的保护政策应该更加严格,不管是什么招商还是建工厂,都应该以农民的利益为主,对地方的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附作物给地方带来的利益应该衡量以后才可以进行征地工作的进行,如果达不到征地标准就应该拒之门外。一切征地工作都应该从农民的利益出发为基准考核,不可以动农民的一分利益,这样才是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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