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医疗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小儿脑膜炎治疗不及时致脑疝死亡的争议

发布日期:2014-06-24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回放】
    左某,出生于2002年 5月8日。2012年4月5日21时10分,其因“呕吐半天”至D医院急诊,(呕吐)非喷,为胃内容物,无泻、无热。查体:神清,反应好,(行为异常被划去),心率齐,心音劲,二肺清,腹软,不胀……嘱随访。次日8时43分患儿再次被送D医院处急诊,但接诊时患儿已无自主呼吸、心跳。经胸外按压,肾上腺静脉应用,患儿仍未能复苏。病史中记录:头部挫伤史,前额部见大片淤斑。抢救30分钟后报110。2012年4月16日,某物证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鉴定分析意见结论:一、无暴力加害致死的依据。二、据毒化检验结果,可排除相应毒物中毒致死。摘录部分尸体检验描述:头面部:额顶部皮下出血5×15厘米,局部有斑点状的表皮剥脱,两眼内眦至鼻根处呈皮下出血改变。解剖:额顶部、左颞顶部均见有头皮下出血。硬脑膜外和硬脑膜下未见血肿,全脑呈淤血水肿,脑疝形成,大脑顶叶表面部分脑沟处有浅黄色改变,大脑、脑干等切面未见损伤出血,脑室未见积血。
【专家评析】
    1、医方对患者频繁呕吐伴发热、外周血白细胞及中性分类增高、可疑行为异常等情况未作全面分 析,对疾病严重性缺乏必要的认识;病程中未予相应的处理,丧失了及时的急救时机,与病情的恶化最终死亡有一定的关系;2、医疗过程中,医方在给予安定等特殊药物的应用时,未进行神经系统相关的观察和记录,缺乏责任感;3、患者疾病凶险,进展快,导致病情迅速恶化,脑疝形成,临床考虑重症脑膜脑炎可能大,病死率高。因此D医院对患儿的死亡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张艳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2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