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破产企业退休工伤人员工伤医疗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4-07-06    作者:110网律师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破产企业退休工伤人员工伤医疗有关问题的复函
 
重庆纺织器材厂破产清算组:
你们《关于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的请示》(渝纺材破清〔200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破产企业退休工伤人员工伤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复函》(渝劳社函〔2004256号)的有关规定,企业破产时,退休工伤人员本人自愿一次性计发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以法院宣布破产之日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渝劳社函〔2004256号的规定一次计发。
 
 
二○○七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劳动  社会保障  工伤  待遇 
  抄送:各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7710日印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陈军律师
安徽合肥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