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诈骗案一审宣判 13人获刑罚
发布日期:2014-07-08 作者:刘德斌律师
经审理查明,2013年1月起,被告人张某露伙同数名从事网络诈骗的海南人密谋后,共同出资购买了57台电脑连接互联网,先后分别租用石树森位于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明珠酒店后面自建房二楼的房间和位于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圣湖小区一自建房三楼的某个房间作为专门发送虚假信息的机房,通过其他同案人提供的网络技术、软件、诈骗方法,向不特定的腾讯QQ用户发送“腾讯QQ周年庆”或“中国好声音栏目组”虚假中奖信息从事诈骗活动。
2013年2月初至同年8月14日间,被告人张某露先后利用被告人吴某东、陆某欢等人身份证到各大银行开户办理储蓄卡,作为收取诈骗资金的账户,并安排被告人潘某负责管理电脑机房、发放工钱、更新诈骗软件等,安排被告人陈某轶负责存、取诈骗所得资金,以每天人民币150-200元的价钱让被告人吴某东、李某、梁某康、陆某欢、黄某、李某希(2013年8月8日开始参与实施诈骗犯罪,时年已满18周岁)、周某彬、苏某保、陆某锋、郑某伟向从网上购买得的被盗的QQ帐号内的好友群发“腾讯QQ周年庆”或“中国好声音栏目组”虚假中奖信息,诈骗对方到后台网站上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资料。
后其他同伙人通过网络后台查看到填写的个人资料后假冒腾讯公司或者中国好声音栏目组的工作人员接听电话,以领奖需先缴纳手续费、税金等费用为由,骗取被害人把钱汇到张某露买来的银行卡账户上。
其他同伙人知道被害人汇钱时就通知张某露,张某露则立即安排潘某或陈某轶持银行卡到银行网点取现。每日所得赃款扣除7%留给被告人张某露、潘某、陈某轶分赃并扣除部分款项用于发放工钱、房租等开销外,其余款项全部汇给其他同伙人。
至案发时,被告人吴某东、李某、梁某康、陆某欢、黄某、李某希、周某彬每人参与发送虚假QQ中奖信息五万条以上;被告人苏某保、陆某锋、郑某伟每人参与发送虚假QQ中奖信息5000条以上。
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被害人邓某于2013年7月28日被骗人民币25000元,被害人张某于2013年8月9日被骗人民币10200元,被害人廖某于2013年8月13日被骗人民币25600元,被害人袁某于2013年 8月14日被骗人民币7000元。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轶于2012年曾因犯诈骗罪被判过刑。
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李某的亲属代其交纳人民币4600元至法院,作为退赔给本案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露、潘某、陈某轶、吴某东、李某、梁某康、陆某欢、黄某、李某希、周某彬、苏某保、郑某伟、陆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结伙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其中张某露、潘某、陈某轶、吴某东、李某、梁某康、陆某欢、黄某、李某希、周某彬结伙发送诈骗信息五万条以上,情节特别严重,苏某保、郑某伟、陆某锋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情节严重,他们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各被告人结伙利用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发送诈骗信息达到50000条以上或者5000条以上,诈骗得款金额达巨大或者较大,前者处罚较后者重,依法以前者的规定处罚,应当以诈骗罪(未遂)分别定罪处罚,对于未遂犯,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但既遂部分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被告人陈某轶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潘某作案初期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在共同诈骗犯罪活动中,张某露设立诈骗窝点,组织人员实施犯罪,潘某负责日常管理和安装、维护电脑,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分别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中潘某所起的作用相对于张某露小,可比照张某露酌情从轻处罚;陈某轶负责取、存赃款,而吴某东、李某、梁某康、周某彬、陆某欢、黄某、李某希听从于张某露,负责发送诈骗信息,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李某主动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鉴于周某彬犯罪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系在校大学生,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对其宣告缓刑。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在收到此类中奖信息后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仔细甄别,切莫轻易将钱汇到陌生人的账户,以防上当受骗,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不幸被骗了,应及时报警,并协助警方侦破案件,争取早日抓住犯罪分子,挽回经济损失。
相关法律问题
- 诈骗份子给发了1个说是中国好声音栏目组的网站,说我是什么幸运观众 6个回答0
- 中国好声音诈骗 1个回答0
- 中国好声音网络金融诈骗案 2个回答0
- 腾讯QQ好友冒充中国好声音诈骗 4个回答0
- 中国好声音 诈骗 6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贷款诈骗罪典型案例
- 高密市法院办理的盗窃石油案件
- 潍坊寿光关于“救助义务”纠纷的刑事辩护案例
- 湖北老河口法院集中宣判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 私自侵吞账外资金400万元 一公司财务人员获刑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