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XX窝藏毒品案
发布日期:2014-07-12 作者:郭建文律师
山西神业律师事务所郭建文律师接受上诉人家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担任杨XX窝藏毒品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通过对案情的了解、会见杨XX本人、阅读卷宗材料,现发表如下的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 一审认定上诉人构成窝藏毒品罪证据不足
一审判决中,认定上诉人有罪的唯一证据就是上诉人自己的有罪供述,此外再无其他证据能够认定上诉人有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被告人口供,无其他有证据,不能认定为有罪。在一审庭审中,上诉人当庭反供,否认其有关供述。辩护人认为,应以上诉人当庭的供述和辩解为准。同时也符合不得自证其罪的法律精神。
上诉人杨XX是一个文盲,不识字。但在其的供述中,最后尽然写着:“以上内容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证据明显存在瑕疵。
同案犯杨X的供述中也证明其本人从未告知上诉人放到其家中的有关物品的是什么东西,用来做什么。杨XX作为一个60多岁的农村妇女,眼睛模糊,表达不清,身体状况极差,况且更不认识毒品,也未见过制造毒品,怎么可能知道这是在加工毒品,并且在供述中描述的如此专业呢?这符合常理吗?
二、 即使上诉人构成犯罪,但应考虑以下从轻的情节
(1)上诉人已经是一个60多岁的农村妇女,不可能知道杨玉平制造毒品的数量有多少,危害有多大,主观上对犯罪与后果很模糊,主观恶性不大。
(2)上诉人已风烛残年,身患多种疾病,身体不便,自理能力极差,同时其家庭极其贫困,确已无社会危险性,应处以缓刑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辩护人认为应对上诉人以证据不足,做出无罪的判决,即使有罪,希望二审法院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上诉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辩护人:郭建文律师
最终通过辩护,高院发回重审,被告人杨XX以缓刑释放。
相关法律问题
- 是否构成 窝藏毒品罪 6个回答20
- 举报吸毒品的有奖励嘛 2个回答0
- 租客涉嫌毒品,我应该怎么办 4个回答0
- 涉嫌贩毒品 8个回答0
- 你好,我在网上买了丰胸产品,到家却不敢服用,怕是什么伪装的毒品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湖北老河口法院集中宣判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 私自侵吞账外资金400万元 一公司财务人员获刑
- 为修复公司信用伪造自动履行证明书
- 假“茅”当真“茅”,难道是酒在壮胆?
- 上海普通盗窃罪立案起点,是1千,还是2千?
- 魏xx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 王XX、徐XX、闫XX等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标罪犯罪应该如何辩护及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刑事合规不起诉
-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高利转贷案,以高利转贷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 点燃杂树引发森林火灾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并赔偿
- “千年鸟道”遭遇“鸟盗”
- 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持续施暴
- 把自身的过敏体质开发成“生财之道”
- 巨额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 【亲办成功案例】一审十年,二审改判认定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