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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诉讼

发布日期:2014-09-04    作者:110网律师
管辖法院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自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前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
商标权侵权行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诉讼主体
一、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
二、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
四、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商标侵权中商标相同及近似的认定
一、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
二、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三、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2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商标侵权中类似商品或服务的认定
一、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二、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务。
三、商品与服务类似,是指商品和服务之间才在特定联系,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
四、人民法院认定商品和服务是否类似,应当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类似商品和服务的参考。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一、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考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三、权利人因侵权收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用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四、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担赔偿责任。
五、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
七、商标法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八、商标法规定的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九、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入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十、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十一、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有效。
十二、商标法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十三、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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