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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及法院认定

发布日期:2014-09-05    作者:聂晓东律师
是以案发时被告人所用信用卡实际欠银行的透支钱,还是累计透支金额为主 比如某人一年内累计使用信用卡两万元一直按时归还 案发时实际欠5000元 这个如何认定呢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1、透支信用卡除要支付利息外,如果不能及时还款还要支付高额滞纳金及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恶意透支还会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可以认为是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逾期金额在1万-10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10万-100万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100万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具体到您所描述的案情,应当以实际金额认定。希望我的解答能带给你帮助,如有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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