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某某利用其多重身份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挪用单位资金、收受财物构成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学习札记31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310(江苏容睿律师事
发布日期:2014-09-20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仲某某利用其多重身份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挪用单位资金、收受财物构成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裁判摘要】
对既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又具有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被告人实施的挪用、受贿行为定性应依据其实施挪用、受贿行为时利用的主体身份来认定。如被告人挪用单位资金、收受他人财物时并未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且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通过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实施,应认定为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5期,总第
29辑,法律出版社 2013年12月第1版
相关法律问题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咨询 1个回答15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2个回答10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2个回答0
- 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47000元,已退赃,但还是被刑拘了 1个回答5
- 医院设备科长受贿是否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9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权受贿案【学习札记128】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28
- 作为国有公司改制留任人员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案【学习札记197】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197(苏州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荣某某“借用”土地开发保证金、由他人接收受贿款构成挪用公款、受贿罪案【学习札记27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72(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2013
- 荣某某“借用”土地开发保证金、由他人接收受贿款构成挪用公款、受贿罪案【学习札记272】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72(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2013
- 王某某以截留保费及整单退保等方式挪用资金、集资 诈骗案【学习札记274】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274(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2013)参阅案例44
- 仲某某利用其多重身份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挪用单位资金、收受财物构成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学习札记31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310(江苏容睿律师事
- 仲某某利用其多重身份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挪用单位资金、收受财物构成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学习札记31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310(江苏容睿律师事
- 杨某某利用其职务掌握的招标项目和信息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构成串通投标罪案【学习札记311】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311(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杨某某利用其职务掌握的招标项目和信息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构成串通投标罪案【学习札记311】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311(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
- 陈某某等利用虚构的癌症诊疗方法骗取钱财构成诈骗罪案【学习札记309】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309(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2013)参阅案例79号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