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医疗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氯化钙使用不当致感染死亡的争议

发布日期:2014-10-13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回放】 2003年,罗某被诊断为尿毒症,每周三次在A医院血液透析治疗至今。2011年3月22日,罗某因“突发神志不清伴右侧肢体偏瘫半天”入住A医院肾脏内科。入院诊断:1、脑出血(左侧基底节区)2、慢性肾炎,慢性肾脏疾病,CKD5期,肾性高血压。停止常规血液透析,必要时行无肝素床旁血透。2012年4月3日病程记录:罗某行CRRT,CVVH模式。12时50分患者肢体抽动摆脱约束带,穿刺针头滑脱,渗血,约100-200ml,清洁皮肤,再行穿刺。突发停电,机器停止运转,手工回血,终止CRRT。检查:患者左足水泡破损约3*4cm,浮肿较前加剧。予以新洁儿美酊消毒、保持干燥处理。4月5日病程录记载:患者为脑出血合并肾功能不全,无尿,目前仍神志不清予以白蛋白10g每日一只静滴帮助脱水降颅压减轻脑水肿。血红蛋白84g/L,考虑肾性贫血及血透中损失所致,予以申请少浆血1单位纠正贫血。4月6日患者左下肢水肿,左下肢踝关节处见一6*4cm破溃。继续下肢伤口换药处理。5月7日采样伤口培养细菌为大肠埃希氏菌。5月11日骨科会诊:左下肢足背、踝关节前侧8*8cm皮损,肌腱暴露,周围皮肤发黑。建议:1、可行带蒂皮瓣移植术或截肢术,但患者一般情况差,不能耐受,故建议每天清洁换药,2、抗感染治疗,并告知家属随时有可能严重感染。5月16日凌晨1时,患者出现呼吸浅慢,血压53/32mmHg,心率60次/分,氧饱和度30%,即刻予以克拉明针静推兴奋呼吸,多巴胺针、阿拉明针等抢救措施。3点58分宣告患者临床死亡。死亡原因:脑出血(左侧基底节区),重症肺炎,I型呼吸衰竭,慢性肾炎,慢性肾脏疾病,CKD5期,肾性高血压。【专家评析】 1、患者有尿毒症、高血压病史。此次入院因“突发神志不清伴右侧肢体偏瘫半天”,急诊头颅CT提示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诊断成立。医方予以控制血压、止血及抗感染等治疗,符合诊疗规范。2、 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医方出现停电事故,血液外溢致使血压降低及血色素下降,但非造成患者死亡的原因。医方氯化钙给药径路方式周围静脉穿刺,在选择周围静脉穿刺给予氯化钙的方式不妥。给药后对局部产生刺激大,造成局部组织溃烂并继发感染及全身感染。其后感染部位培养出致病菌与血培养结果一致,虽医方给予了治疗,但效果不佳,与患者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4、患者尿毒症多年,长期血透,延续生命。本身疾病是造成血管病变的基本条件,继发不良后果;且长期患病,免疫力低下,并发症不易控制。曾发生两次脑血管意外,病死率高;患者最终死亡其疾病病理基础为主要原因。综上,医方在医疗活动给予氯化钙的静脉途径不妥,致使局部感染组织破溃续而发生全身感染的医疗过错,与患者罗某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方医疗过错对患者罗某人身医疗损害结果的责任程度为次要责任。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