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事诉讼法重要考点:证明对象
发布日期:2014-1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无需要证据的事实范围:
①众所周知的事实;
②自然规律及定理;
③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④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⑤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⑥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民诉》第69条
(2)②不能推翻,其他的事实,当事人可以用相反证据推翻。
2.自认制度
(1)自认的概念:①诉讼中;②对事实的承认。
(2)自认的方式:
①明确承认:
②默示承认: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③代理人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3)自认的效果:当事人免于举证。
(4)自认的撤回:
①撤回时间: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
②撤回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
(5)自认的范围:掌握不能够自认及不构成自认的事实。
①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不能自认。注意: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
②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③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问题
- 到1家培训机构实习,签了实习证明,但由于之前定好的合租对象不能来 4个回答0
- 到1家培训机构实习,签了实习证明,但由于之前定好的合租对象不能来 1个回答0
- 重要的民事案件 3个回答0
- 房子是我父亲出钱买的,落得是我的名字,我对象要办理婚前共有财产证 5个回答0
- 民事调解书上没写双方的身份证明号码,是否有效? 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54.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53.,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
- 5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 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