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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停车位权属划分

发布日期:2015-01-28    作者:王景林律师
住宅区停车位权属划分
一、地上车位:
1、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车位,归开发商所有。
2、开发商在规划外新增车位,归小区业主共有。
 
二、地下产权车位:归开发商所有。
该车位经过规划后合法建造,可以办理产权证书。业主可以向开发商购买,办理权属转移,成为车位的专有产权人。
 
三、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
该车位在人防工程内,非战时用于停车,不可以办理产权。
 
附:相关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五十二条,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九条,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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