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法院以贪污罪对村干部虚报项目骗取补贴款判刑
发布日期:2015-03-18 作者:马家强律师
原标题:三村干部虚报项目骗取近两万补贴款 来源:新泰市法院网
2007年至2012年间,时任泉沟镇某村村支部书记的王某某、村委会委员王某和村主任徐某三人,采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方式骗取补贴款,共虚报冒领补贴款近2万元。近日,新泰市法院以贪污罪对三人判刑,目前赃款被依法追缴。
2007年3月至2012年间,泉沟镇政府要求各村统计小麦种植面积,以确定发放小麦补贴的数额。时任泉沟镇某村村支部书记的王某某、村委会委员王某和村主任徐某三人一起商议,共同决定采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的方式,骗取小麦补贴款,共虚报冒领补贴款19017.47元占为己有。其中,被告人王某还曾在2008年和2012年,利用担任村委委员机会,虚报母猪养殖头数,骗取补贴款1500元占为己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作为村委成员过程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均构成贪污罪。
据了解,2013年以来,全院共审结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3件共27人,有力打击了侵害农民权益的贪污犯罪行为。这些贪污案大部分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用开发、房屋拆迁、专项款物管理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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