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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之孩子抚养问题(二)

发布日期:2015-04-14    作者:石志忠律师
离婚纠纷之孩子抚养问题(二)
长芦街道玉带的柳女士,和老公发生矛盾,老公竟然出手打她,本来在外地工作的她,每周回家一次,现在都快一年不回家了,双方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对离婚双方没有意见,但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有严重分歧,一是婚前男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现在还有贷款没有还完;二是孩子3岁,双方都不想要小孩子的抚养权;三是认为有家庭暴力,要求老公赔偿10万元。问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在上一期解答中,就柳女士提出具体的房产问题处理做了解释,现在就柳女士的孩子抚养问题进行解答。夫妻离婚中对于孩子抚养,一般会出现以下情形,一是双方争着养;二是一方要求抚养养,一方不想抚养;三是双方都不想抚养。柳女士夫妻属于第三种情况,都不想直接抚养孩子,只肯出抚养费。
从首先道德伦理讲,抚养子女是做父母的义务,这个抚养不仅仅是出钱就能解决的,而是要给孩子一个环境,更重要的是给予父母的爱,俗话说,“你不养他小,怎么指望他养你老”,现在双方各自追求个人自由,视孩子为负担,不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是比较极端的行为,要批评,甚至给予谴责。离婚本来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孩子脱离了父慈母爱的温暖环境,本来就有“成长的烦恼”,现在父母均不想其在身边,这不是遭受“二次伤害”么,让孩子情何以堪。从法律角度说,婚姻法规定,“对于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本来双方争养时,是权衡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更有利;对于柳女士的情况,判断标准变成了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有害因素少一些了,一个谁好谁更好的正能量评判,变成了一个谁差谁较差的负能量评判了。你们不想想,孩子长大了会怎么想啊?还有提醒一下,在法院未做出裁决之前,你们千万得照顾好孩子,不能太任性,否则双方都意气用事,都对孩子不管不问,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涉嫌触犯遗弃罪,可不是闹着好玩的,后果真的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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