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吕某成功辩护为不予起诉
发布日期:2015-04-30 作者:110网律师
由王律师承办辩护的吕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吕某某于2014年9月11日被刑事拘留,并一直被羁押于看守所。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成温检公诉刑不诉[2015]15号)。
该《不起诉决定书》认为: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定被不起诉人吕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吕某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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