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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5-06-13    作者:屈增辉律师
公安部 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你如果已经办理过二代证,不需重新照相,持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去原籍派出所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有认识的人,最快一个星期也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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