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合同效力的认定
发布日期:2015-09-14 作者:110网律师
当事人仅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权质押合同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了出质登记的,股权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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