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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他人骗取出国护照的行为 构成何罪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主要案情

    犯罪嫌疑人康某,男,24岁,汉族,无业。

    康某原系本市某旅游公司的业务人员。于1999年6月离开原工作单位。康某通过朋友租了一间办公用房,康某、苏某在没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在办公房外张贴广告,内容是办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商务考察、留学、协助办理5年因私护照及各国签证。

    1999年9月,有四名东北朝鲜族人找到康某的办公地点,想到韩国打工,因在原籍对此管理较严,不易办理,所以请求康莱帮他们办去韩国旅游的护照,康某答应并留下照片,索要几千元定金。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护照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进行,且须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康某遂通过某派出所民警传真四张本市居民的户口底卡、康某找到葛某做了假户口本和身份证(照片是四名东北人的),还让葛某私刻了某事业单位的人事保卫专用章、之后康莱到旅行社领了四张中国公民出境中请审批表,冒用本市居民的身份填写该表,在每张表后档案所在单位及应聘单位意见栏里写上同意自费出国旅游及签名并加盖了伪造的某单位“人事保卫专用章‘。康某持申请表及伪造的身份证、户口本,带四名东北人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出国手续时,被发现并抓获。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康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理由是:(1)从主观上讲,康某就是要通过办理假的手续,使得持有这些假手续的人能够通过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行的方式,达到偷越国境的目的。(2)其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侵犯了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秩序,另一方面也妨害了我国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3)康某实施了伪造户籍卡、身份证,冒用本市居民身份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骗取出国护照的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康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1)康某从事旅游业务多年,明知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仍对四名东北人谎称能够在京办理出国手续,目的是为了从中骗取高额手续费。(2)康荣的行为侵犯了四名东北人的财产权利。(3)康某弄虚作假的行为,是为了继续行骗(因为只收取了部分定金)。

    第三种意见认为,康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理由是:(l)康荣的行为目的只是帮助他人骗取出国护照,并没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故意。(2)康某为达到上述目的,分别为四名东北人制作了假身份证、户籍卡及出境审批表。(3)康某的行为康莱的行为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影响了国家机关证件、居民身份证的信誉;影响了事业单位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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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种意见认为,康某的行为除构成第三种意见所定罪名外,还构成伪造国家公文罪、理由是:(1)康莱冒用本市居民的身份为四名东北人填写了“中国公民出境审批表”,其内容是虚假的。(2)该审批表的制作单位是公安部其行为影响了国家机关公文的信誉。

    三、评析意见

    笔者赞成第三种意见即康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l、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分别是指制作机关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无权限的情况下冒用国家机关的名义制造假的证件、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指制作机关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元权限的情况下冒用事业单位的名义制造假的印章的行为。本案中,康某为了帮助他人骗取出国护照,指使他人私刻了一枚某事业单位的“人事保卫专用章”力。盖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审批表的审查意见栏里,伪造了该审批表,对负责审查该表的公安人员进行欺骗;同时康某为了使四名外地人员在北京办理出国手续,采取欺骗手段,从某派出所民警处索取了本市居民的户口本传真件,并依据该传真件伪造了四张厂籍十。户口本系国家机关印制、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的凭证,伪造了户籍卡应属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另外,康某还利用户籍卡的传真件,利用本市居民的身份及四名外地人的照片,伪造了居民身份证,构成了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2、康某的行为不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我国刑法第319条规定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构成该罪,如果骗取的目的是为了本人或者他人出国,不是为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不打成本罪、在本案中康某分别为四名东北人制作了假的证件、身份证以及出境申请表,为达到帮助他人骗取出国护照的目的,没有组织行为,因此不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

    3、康莱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困为其虽然没有营业执照等手续又收取了一定的费用但是几名东北人明知在北京办理出国手续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仍委托康某帮助办理并给其一定报酬、因此,康莱的行为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的问题。

    4、康某的行为不构成伪造国家公文罪、国家公文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内,以其名义制作的用以指示工作、处理问题或者联系事务的各种书面文件。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申请审批表”是由公安部制作的表格,其用途是为有出国要求的公民向出八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不属于国家公文的范畴。所以,康某冒用本市居民身份填写“中国公民出境入境中请审批表”的行为不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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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处理结果

    此案公安机关以康某涉嫌骗取出境证件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康某犯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提起公诉,法院以检察院认定的罪名判处康某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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