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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患 重病解除合同职工应享有哪些待遇?

发布日期:2016-04-08    作者:石志忠律师
职工患重病单位解除合同职工应享有哪些待遇?
王先生患了慢性白血性,现在治疗告一段落。但因为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原来工作岗位,也无合适岗位。咨询一下单位有意解除合同,自己能有什么补偿?
律师解答:王某先生是因为自身患病,如果本人和单位对不能从事原来工作又无合适工作岗位另行安排的事实双方确认,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五先生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且因为王先生患的是重病,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的费用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具体依据可以参考一下劳动部(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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