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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征地拆迁该如何补偿?

发布日期:2016-04-08    作者:熊敏律师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出行的方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高铁的发展便利了人们的出行,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在高铁修建的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从而会涉及房屋的拆迁、土地的征收,但是由于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常常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高铁拆迁该如何补偿,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标准,被拆迁人您该怎么做?
一、     征地的补偿标准?
    高铁建设时,会占用土地,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另一种为临时用地。规划中的铁路外沿线三十米之内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土地不可能返还了。而此外的施工用地则是在施工结束后要归还给农民恢复使用的,这属于临时用地。 永久性的征地,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的补偿以及补偿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附着物补偿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临时用地的补偿
   临时用地,按照征用期间的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年计算补偿,以及恢复耕种期间的补偿(一般是二年,第一年的补偿是年产值的50%,第二年是25%)。 
二、     房屋的补偿标准?
   高铁拆迁时房屋该如何补偿,一般情况下主要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等。房屋的价值要看所在的土地的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补偿一般参照周围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土地一般不再另行给予补偿。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一般包括宅基地的补偿与房屋的补偿,宅基地的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予以制定,房屋一般按照重置成新价格予以补偿。但由于各省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数额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三、  高铁拆迁补偿较低你该怎么办?
    高铁征地拆迁时,补偿较低,没有安置房屋。面对一系列的问题,被拆迁人该如何维权,首先被拆迁人不能被动的接受,要积极主动地与拆迁人谈判,调查拆迁人的违法之处,通常拆迁人不可能每一个程序都按照法律的规定,拆迁手续也不可能都齐全,当被拆迁人掌握这些信息时,拆迁人会相对的妥协与我们谈判。再次,当拆迁补偿不能达到当事人满意时,我们可以提起相应的复议或者诉讼,以此给对方施加压力。
    熊敏拆迁维权律师团具有多年征地拆迁维权经验,总结了一套时间短、效率高、能快速提高补偿的维权方法。通过诉讼及谈判,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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