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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给他人的商业用房被拆迁,能否获得补偿?

发布日期:2016-05-06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某鞋城拥有商业房屋一处,位于武汉市商业最核心之处。李先生由于长期在外地做生意,商业房屋一直承租给别人作为商铺。2015年10月初,李先生通过朋友得知自己的商业房屋已经被征收,然而自己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于是回到武汉,看到自己的房屋被损坏的只剩下框架,一切物品都不存在了。李先生于是去政府部门询问情况,却得到一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目睹自己辛苦数年的奋斗成果被无情破坏损毁,在初期的愤怒、失望之后,想到要维权找律师,通过网络、朋友介绍,最终选择最专业做征地拆迁的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律师鲁金艳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维权掠影]
办案第一辑:确定行政诉讼
在接受了李先生的案件委托之后,圣运律师立即对李先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并数次与李先生沟通案情,在综合研究案卷的基础上,得到本案的关键之一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撤销。二位律师看到该决定书是2015年5月7日作出的,即将超出行政诉讼6个月时效。二位律师立即帮助李先生起草了行政起诉状,成功提起行政诉讼。
办案第二辑:法庭审理得胜利
俗话说,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二位律师认真、精心准备开庭相关的材料,利用自己承办征地拆迁数年近万例案件的丰富经验,从各个方面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在法庭上针对该补偿决定书提出两点问题:第一,作为该补偿决定书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的《房屋征收股价分户结果报告》由于没有签字和送达,被法院认定为违法,直接后果是该补偿决定书的主要证据不足;第二,作出该补偿决定书后,江汉区人民政府仅仅公证,没有送达或者通知李先生,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在上述基础上,法院判决撤销该补偿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最终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律师说法]
李先生胜诉事实告诉我们,在权利遭受侵害时,及时选择寻求专业律师的指点和帮助,这样的行为是值得鼓励和肯定的,也会使自己的权利得到最好的保护。很多当事人都有维权的热情和信念,但是碍于其专业知识的短板,只依靠自身维权往往难有收获,还有可能将自己带入险境。为了避免当事人遭遇额外的损害,律师建议当事人遭遇类似案件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在保全当前利益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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