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关系中,非法证据能否采用?
发布日期:2016-08-10 作者:涂宗华律师
非法证据能否采用?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有时会出现出借人不经借款人同意,私下录音录像记录借款人自认已借款、借款数额、还款期限、约定利息等事项的情形。这种未经对方同意录音录像取得的证据可否作为证据采用?从广义非法证据的范畴来看,其不具备合法性特征,应属于非法证据。但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之规定,非法证据,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形下,才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1.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需满足“造成了实际的侵害”、“造成损害的程度是严重的”以及“侵害的必须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非非法利益”这三个要件。2.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所谓法律禁止性规定是指禁止某类行为的规范,其表述一般是“不得”“不可以”“禁止”等,是相对于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言的。3.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如下列几种情形:(1)违反人伦的行为;(2)违反正义观念的行为;(3)乘他人穷迫、无经验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4)极度限制个人自由的行为;(5)限制营业自由的行为;(6)处分生存基础财产的行为;(7)显著的射幸行为。应该注意的是这里对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有程度上的要求,即“严重”。
相关法律问题
-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怀疑法官和被告认识且关系很好,原告证据充 2个回答0
- 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欠款能否成为民间借贷的标的物 6个回答25
- 民间借贷证据问题 2个回答20
- 我朋友因民间借贷方式借了10万元钱,现在借款方以非法吸纳公众存款上 1个回答0
- 请问民间借物与民间借贷的关系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虐待罪与遗弃罪的区别
- ST路通索赔条件,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相关事项公告
- 威创股份索赔范围,发布定期报告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
- ST华铁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富通信息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 取保候审的不同结局
- 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 拆迁时怎么和拆迁方谈判
- 新时代青年律师的责任与当担
- 普*制药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榕*最新索赔条件,发布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进展公告,索赔征集中
- 你要有一个医生朋友,还要有一个律师朋友,真的需要吗?
- 买房子多年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 ST鼎*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航高最新索赔公告,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