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管辖法院
发布日期:2016-10-12 作者:高震律师
其次,比较具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赔偿标准。在上述案例中,A某可对郑州和上海两地所适用的赔偿标准进行比较,看看哪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更高。
最后,结合自己的诉讼成本,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法院。同样根据上述案例,A某在选择管辖法院的时候,必须综合考虑到上海法院起诉的诉讼成本问题,如果上海的赔偿标准远远高于郑州,则可选择在上海法院起诉;如果上海的赔偿标准和郑州相差不大,则可选择在郑州法院起诉。
由此可见,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在选择具体的管辖法院时,要综合考虑自己的诉讼成本和受诉法院的赔偿标准等问题。如此,方能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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