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私房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6-12-15 作者:110网律师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妻个人所有。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根据双方住房的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均等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法院经查核实的可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另一方一次性经济补助。
本文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再婚家庭离婚。再婚后男方帮女方还了一年的房贷,离婚后如何处理 2个回答0
- 离婚后,女方不按时给女儿抚养费,该如何处理 12个回答0
- 如何处理离婚问题? 3个回答0
- 离婚时男方不同意离婚应该如何处理? 5个回答0
- 为离婚分房产上门闹事、造谣、打人如何处理? 8个回答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