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怠于向离职员工出具离职手续如何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16-12-19 作者:石志忠律师
某单位于2016年8月份员工辞职,递交辞职报告后,直接不来上班,但单位却也没有办理转移保险手续,员工也没有要求或催办,单位一直帮助其交保险至11月,期间单位也没有向员工支付工资。现在单位要停交该职工保险。该职工问有何说法?
律师解答:能有什么说法?员工是自愿辞职,尽管单位没有明确批准是否同意辞职,但员工以实际行为也不来工作,单位也没有要求其来上班,也没有支付资,实际上是双方均默认了其辞职行为。至于单位继续代缴保险,可能是由于单位的管理疏忽,单位不向员工主张要回,已经是单位的损失了。
依《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同法第八十九条对于不出具书面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合前述,单位应在员工离职后十五天内将员工相关手续如辞职证明、保险关系转出,现在该单位不转移而是继续代职工缴纳保险,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员工现又没有证据经过催告单位也不出证明、不转移保险而造成了损失,所以也难以向单位主张损失。所以,个人以为现在单位向员工及时出具相应手续,员工取相应 手续走人,双方无涉。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奥*国际(603001)股东索赔,收到正式处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借钱还钱,先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
- 华*电子(600360)股民索赔,收到立案告知书,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 ST亿*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ST奥*最新索赔公告,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替人代持股有没有风险
- 摩*道最新索赔消息,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索赔征集中
- 怎样向中*国安(000839)索赔?新立案一批
- 格*地产(600185)索赔条件,谢保平律师团队已代理多批,新立案
- 证*电子股票索赔条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高压变压器和居民住宅之间的高度、居民产生的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
- 离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怎么办
-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给多少?怎么给?给多久?
- 离婚后,父母任一方能擅自更改未成年孩子姓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