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日期:2017-04-06    作者:郭庆梓律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3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