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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饮者需履行适当照顾和救助义务

发布日期:2017-05-03    作者:蒋艳超律师
同饮者需履行适当照顾和救助义务
“共同饮酒者需在饮酒期间行为正当,而且发现过量饮酒者醉酒后表现异常后,需要履行适当的照顾义务和救助义务。”张慧聪法官认为,这类案件中,共同饮酒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其过错行为集中发生在两个阶段:
一是在饮酒期间,共同饮酒者不当劝酒、斗酒、强制饮酒行为;另外一个是在饮酒人醉酒后,共同饮酒人未及时将醉酒者送到适当的休息场所,在醉酒者产生异常表现(如昏迷等)后,没有及时送医、报警或者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等。
不过,张法官也提到,这类案件所涉多数饮酒场所不存在监控录像,导致案件中被告是否存在过错行为无法查明。由于证据原因,30%的案件最终只能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予以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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