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突然去世留下存款,家人不知密码如何告银行取钱
发布日期:2017-06-01 作者:崔新江律师
合肥瑶海法院新站法庭受理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最终老人的亲属也领到了老人在银行的存款。
李XXXX及其儿女是已故者岳XXXX的配偶和子女,而岳XXXX生前在银行留有存款56160元。岳XXXX逝世后,李XXXX想起丈夫在银行里还有存款,但却因不知该存款密码,无法取出该存款及利息。
无奈之下,李XXXX及其子女只能将银行诉讼至法院,请求判令银行支付她们岳XXXX生前的存款56160元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岳XXXX生前在银行处存储56160元,双方成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现岳XXXX已死亡,上述存款为其遗产,四亲属为该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上述遗产,故四亲属要求银行支付存款本息,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然而四名亲属作为该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其要求银行支付存款利息时,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但他们当时却未能提供。所以法院认为该银行之前有权拒绝支付存款本息,其对本案的发生并无过错,不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银行支付原告存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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