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查看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布日期:2017-08-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办理部门: 国土分局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028-85171088
联系地址: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八楼土地利用处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申请材料: 1、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单位地址、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联系电话、用地性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用地面积);(原件1份)
2、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或有关项目的其他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
3、《投资合作协议》或《进区通知书》;(原件1份)
4、《项目建设协议书》;(原件1份)
5、用地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6、项目审批或备案文件;(原件1份)
7、地籍前置调查(原件1份)、征地批文及安置补偿公告;(复印件1份)
8、规划设计条件;(原件1份)
9、项目示意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蓝线图、红线图、红拨图、界址点成果表、通过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各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办事步骤: 第一步: 高新区国土分局窗口审核材料;
第二步: 高新区国土分局用地处接件。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王洪运律师
山东青岛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王骏凯律师
江苏无锡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237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