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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发布日期:2017-0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办理部门: 公安分局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3楼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申请材料: 1、《成都市开办旅馆申报表》(网上下载打印或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科领取);
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复印件;
4、经营场地租赁协议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2寸彩色照片1张;
6、中、外方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限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7、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限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事步骤: 第一步 : 在各区(市)县工商部门领取和填写“XXX公安局关于申办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告知承诺书”后,同时在网上下载打印或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科领取和填写《成都市开办旅馆申报表》;在网上按要求填写《成都市开办旅馆申报表》并获得确认;
第二步: 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企业自行将申报材料送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
第三步: 审批合格的由受理申请的办证中心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不合格的由受理申请的办证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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