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一个能全额退回,一个一分钱都要不到!
发布日期:2017-10-30 作者:蒋艳超律师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
二、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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