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收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17-10-31    作者:刘琬琳律师
《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的条件。
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第七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关于收养孩子要满足的条件这是由《收养法》明确规定的,其中不管是收养人还是被收养人,甚至是送养人都是需要满足规定条件才行。而在符合了条件之后,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还需要办理收养登记或者进行收养公证才行。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马清义律师
宁夏银川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李光辉律师
河南周口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郭庆梓律师
湖北武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